鞍山市图书馆

关于开展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工作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1-08-16]

  

 

各位读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筑免疫屏障,实现新冠病毒疫苗“应种尽种”,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1819日发布《关于开展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工作的通告》。

822日起,鞍山市图书馆原则上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将不允许入馆。请读者积极配合市防指和图书馆的相关要求。如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和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图书馆将继续严格落实通风、消杀等措施,读者入馆时需佩戴口罩、测温、出示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电子凭证或者医院纸质凭证)后方可入馆,禁止无码、黄码、红码、无接种记录人员入馆。请读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读者在馆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共守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