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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借书证。
  二、本馆借书证实行年度注册,有效期一年。
  三、借书证分100元、200元押金两种。
  1、100元押金限借图书4册或电子文献2盘;
200元押金限借图书8册或电子文献4盘。
  2、所借图书金额不得超过押金金额。超押金图书只限内阅。
  3、持证可在中文综合图书外借处、中文社会科学图书外借处、中文自然科学图书外借处、电子文献外借处办理文献借阅手续。
  4、借期统一为30天,可续借一次;超期每册(盘)每天收取超期使用费0.03元。
  四、借书证丢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五、读者退证须本人持身份证、借书证办理。
  六、办证时间:
  周二、四、五:9:00——16:00
  周 三: 9:00——12:00
  周六——周日:10: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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