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图书馆

办证须知

一、个人办理借书证须知

(一)、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图书馆自助办证机进行身份证注册。

(二)、身份证注册使用时间与读者身份证有效期一致。

(三)、借书证分100元、200元押金两种。

1、100元押金限借图书4册; 200元押金限借图书8册。

2、所借图书册数不受金额限制。

3、持证可在中文综合图书外借处、中文社会科学图书外借处、中文自然科学图书外借处、电子文献外借处办理文献借阅手续。

4、借期统一为30天,可续借一次。

(四)、借书证丢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五)、 读者退证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代办人办理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读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二、办理集体借书证须知

(一)、 凡工、矿、企事业单位及社区、部队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团体或单位均可在我馆办理集体借书证。

(二)、 办证单位指定委托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来我馆办理集体借书证手续。借书证有效期为两年。

(三) 、集体借书证分1000元、2000元押金两种。

1、1000元押金限借图书50册;2000元押金限借图书100册。

2、所借图书金额不得超过押金金额。

3、持证可在中文综合图书外借处、中文社会科学图书外借处、中文自然科学图书外借处借书。

4、借期统一为180天。

三、借书证丢失应立即持办证手续到馆挂失,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办证单位负责。

四、请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爱护图书。如发生图书损坏或丢失现象,应照章赔偿。

五、办证时间:

  1.   办证时间:每周二至周日8:00——17:30(与开馆时间一致,节假日以开馆时间为准)

  2.   退证时间:每周二至周六8:00——17:30( 节假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   周一、周日不退证